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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6-06 15:03来源:作者:点击:


    卫函202229 

    农工党鞍山市委员会: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专业平台

    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扣护理领域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推进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监管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运行模式,规范居家护理服务行为,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1、结合城市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为群众提供连续性护理服务;不断优化护理服务资源配置,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培养复合型护理人才,增强护理队伍职业自豪感。

    2、2020年末我委与东软熙康合作,在鞍山地区启动“鞍山云医院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其中包含上门护理业务,群众通过关注“健康鞍山”公众号,即可享受上门护理服务。平台严格规定准入门槛,需要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护士、护工、医师,资质材料均有审核备案,所有人员注册,均以医疗机构的形式入驻平台,不允许个人注册。人员上门全程跟踪定位,服务过程录音记录,医护人员和被服务的患者均有人身意外和医疗责任险。截至目前共入驻3家服务机构入驻平台,为鞍山市德澜中医医院、鞍山市家依诺养老服务中心、铁东区中医院。服务人员共14名,护理服务20余项。截至2022年4月1日共服务112例,累计营业额11019.29元。其中德澜中医医院金牌护理医师辛琳琳、钟祥瑀,在上门护理业务中表现突出,个人服务量分别占鞍山上门护理服务总量的37.2%、30.1%。两人护理技术娴熟,服务细致,获得患者的一致好评。

    3、2021年6月转发省卫健委《关于印发辽宁省 “互联网+护理服务”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1]74号)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充分认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各医疗机构积极报名参加“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二、依法规范开展护理服务

    1、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 构要建立或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部门,明确分管院长,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建立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负责协调组织服务对象的综合评估工作和落实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从业护士岗前培训,统筹安排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2、医疗机构应遵守现有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护理管理制度、医疗风险防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管理规定、人员岗位职责、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居家护理服务流程、纠纷投诉处理程序、不良事件防范和处置流程、相关服务规范和技术指南等,确保“互联网+护理服务”安全、有效、有序开展。提供服务过程中,从业护士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服务对象病情出现变化,不宜继续提供当前护理服务时应及时转介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服务项目涉及药品的,需在我市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具的处方且经药师审验合格后方可提供服务。

    三、确保护患双方安全

    1、平台开通客服电话和意见反馈两个链接口,畅通投诉、评议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2、参加“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网约护士的安全风险是目前大家最关注的问题,目前护理人员中年轻女性占比较高,一旦在外出过程中遭遇不法分子,或者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人身安全将受到威胁。为了降低风险,要求上门护理都是两名护理人员同时出诊。

    3、我市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信息技术、技术人员及信息安全系统等,具备服务对象身份认证、病历资料采集存储、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工作量统计分析等基本功能还有有欠缺。将继续探索开发评估系统、协议签订、健康教育、上下转诊、紧急呼救、投诉建议、服务评价及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以强化服务对象健康档案管理等附加功能。

    四、护理服务价格定位合理。

    上门护理的价格是由治疗费+上门服务费+耗材费+交通费构成,目前辽宁省对上门护理服务没有明确定价标准,现鞍山采用的是根据线下护理费用自行定价后,对社会公示7天,没有异议后按照公示价格实施。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护理网+护理服务”的重要性,以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以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保障医疗安全为落脚点,鼓励非试点医院要积极做好开展“护理网+护理服务”的准备工作。

    2、落实岗前培训。结合“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的特点,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开展针对性培训。强化服务对象的评估要求、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技术规范、护理记录、人文关怀、权益维护等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伦理要求、综合评估和照护计划制定、护理记录、出院准备及重点病种的护理要点、全病程管理临床路径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对从业护士、服务对象及相关照顾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可以要求服务对象上传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等资料进行验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从业护士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并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

    4、积极探索出院后患者的延伸服务与“互联网+护理服务”高度结合,以满足服务对象个性化健康需求。

    5、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宣传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形成正面舆论。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引导正确就医观念,共同防范医疗安全风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鞍山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冯悦 联系电话:5533357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