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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县级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第009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4-27 10:32来源:作者:点击:

    鞍卫函〔2022〕7号 

    姜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级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0097号)已收悉,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注。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情况及各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是抓管理,打造特色宣传平台

    一是制定了我市“十四五”期间中医药人才发展计划,着重培养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推进中医药人才多元化发展,持续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二是在市中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建设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连续两年开展

    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及基层中医临床专科技术骨干培训;三是培育多个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及优质产品,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在医疗机构设立中医知识宣传栏、展板等,弘扬中医药历史文化及中医药治疗的特色,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科普、传播中医药知识,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中医义诊、每年举办膏方节等活动,让市民享受中医药特色服务;四是加强师承教育,在市、县中医院推动建设2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收集名医、名方,整理医案,同时培养一批经验继承人。

    二、是强培养,实施人才培养项目

    一是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队伍,选拔推荐我市高学历中医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作为省级以上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开展跟师学习、实践和理论学习等,掌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与技术专长;二是培养中医、护理、中药、院感等骨干人才,定期参加省级专业技术骨干培训;三是推动我市海城正骨医院作为首批辽派中医代表性传承派系,深度挖掘整理苏氏正骨技术,培养活态技术传承人;四是依托鞍山卫生学校,强化实训基地建设,市卫健委与市教育局建立“医教协同,校院联动,多元育人”培养机制,共同培养中医药专业人才。

    三、是重激励,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注重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积极改革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方式,将医德医风、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作为主要评聘标准。同时,市人社局还出台了《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鞍人社发〔2022〕4号)》。其中《鞍山市事业单位自主引才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公立医院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自主组织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如需纳入事业编制,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通过事业招聘选拔出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手续。

    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4个部门出台了《辽宁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4号)规定:根据“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院予以倾斜。公立医院在内部分配应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公立中医医院内部分配要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我市正在研究制定《鞍山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人社部门将联合财政、卫健、医保部门积极将国家、省有关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巧借力,努力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推进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2022年,我市在原有的国家、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基础上,继续推进3家县级中医院建设中医特色专科项目,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作用,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二是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加大中西医协同攻关和临床科研力度,近年来,我委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市传染病医院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开展,有力推动我市中西医协同发展;三是积极发挥名老中医“传、帮、带”作用,2021年我市推进市、县两级中医院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通过师带徒模式培养中医药人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围绕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建设中医药强省实施意见》以及省、市中医药重点工作任务,着重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医药强省实施意见及省中医药大会精神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加速推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举措的具体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各项工作,本着既要抓住当前我市中医药工作新的战略发展机遇,又要着力解决我市医院建设、人才分布、传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诸多问题的总体思路,出台我市《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建设中医药强市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及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和中医药强市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我市立足重心下移,坚持中医药防疫服务下沉,组织中医专家研制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处方,主动联系辖区隔离点,配送预防汤剂,加强对集中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者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预防干预,同时开展中医药防疫知识科普宣传,推广使用中医药特色康复技术方法,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政府扶持力度。落实省、市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不断完善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的储备力量,改善公立中医医院诊疗环境及救治服务能力。2021年,我市共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935万元,用于市传染病医院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县级中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县级适宜技术标准化基地建设、辽宁省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等项目。通过建设工作完善了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各项目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2、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我市三级公立中医院电子病例应用水平4级标准,其中鞍山市中医院、海城市中医院已完成4级标准现场评审工作。建立中医药文化宣传平台,患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随时随地学习中医药文化,了解中医药知识。

    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1、加强市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指导急诊科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中医医院急诊急救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完善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的储备力量,改善公立中医医院诊疗环境及救治服务能力。

    2、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持续政策引导,2021年新增6家中医馆(中医综合诊疗区)项目单位,全市现有中医馆77家,覆盖率从年初的79.7%增加到86.5%。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着重培养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队伍,选拔推荐省、市级以上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加强师承教育,建设2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推动海城市正骨医院作为辽派中医代表性传承派系,深度挖掘整理苏氏正骨技术。

    2.优化中医药人员梯队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在鞍山市中医院及友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建设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连续两年开展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及基层中医临床专科技术骨干培训。2021年我市共遴选中医、护理、中药、院感等骨干人才参加省级专业骨干培训20余人次,充实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人员12人。

    六、强化中医药监督及文化宣传工作

    开展好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持续推进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队伍建设。在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开展“中医诊疗 蓝盾护航”行动。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广中医药文化产品,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在医疗机构设立中医知识宣传栏、展板,图文并茂刊载中医典故、中药知识等,弘扬中医药历史。各医疗机构利用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宣传、科普、传播中医药知识。定期开展义诊、膏方节等活动,让市民享受难得的“冬令进补中医养生大餐”。

    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探索并完善配套的政策支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市中医诊疗技术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健康鞍山建设持续加油助力!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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